来源: | 时间:[2014-11-7 13:13:13] | 浏览次数:[152]  |
2014年11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《关于印发<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>的通知》,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原建设部印发的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》(建建[2001]82号)同时废止。与《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》(建建[2001]82号)对比,新标准明确规定了各类别施工企业一级、二级、三级资质注册建造师数量以及专业(特级资质暂未公布),其中变化较为明显的有:1.各类别二级企业资质对一级建造师数量要求明显增加。2.各类别三级企业资质由三级项目经理证改为注册建造师。